第三百一十章 信仰 (第2/2页)
在普兰丁格的基督教神学中,人类无法从罪中拯救自己,我们必须依靠上帝的救恩,不能指望只靠制度和教育的力量来拯救人类。
上帝藉圣子耶稣基督的生命,代赎受难和死里复生拯救我们于堕落之中,让我们得以离开罪恶,与他复和。
这个补救过程,从认知方面讲,需要一个途径,这是一个三重的认知过程:
第一是阅读圣经,圣经有上帝特别默示,上帝是它背后的作者,它的中心主题是福音。
第二是接受圣灵,上帝差遣了圣灵,这是基督受难和复活前所应许赐下的,圣灵在内心里邀请我们接受基督教信念。
第三才是信仰,信仰不只有认知意义,因为--它更修补那沉溺罪海的放荡的意志,但信仰也是由认知过程建立起来的,认知在基督教信仰中的作用使得它成为一种包含理性的宗教信仰。
在神学之外,天可以成为对神的自然法表述,把上天当作为一种最后的裁判权威,存在于人类关于正义、公正、公义的认知之中。
人民的权利如果享有法律的保护,本无需求助于上天,只是在集体或任何个人被剥夺了权利,或处在不根据权利而行使的权力的支配之下,而在人世间又无处告诉时,那就有权诉诸上天。
上天的权威先于并高于一切人为的实在法,假如执行机关或立法机关在掌握权力后,企图或实行奴役人民或摧残人民,在立法机关和人民之间也不可能有裁判者.,在这种场合,就像在世界上没有裁判者的其他一切场合一样,人民没有别的补救办法,只有诉诸上天。
人类用上天的认知为自己保留属于一切人类的最后决定权:决定是否有正当理由可以诉诸上天.,这种决定权他们是不会放弃的,因为屈身服从另一个人使其有毁灭自己的权利,是超越出人类的权力以外的,并且上帝和自然也从来不许可一个人自暴自弃,以至对自身的保护也忽视了。
上天是人类由于理性而获得的一种认知,这种理性终于使人类认识到他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不至于在强权面前成为俯首帖耳的臣民,一个群体中的人们如果集体丢弃或放弃了上天的意识,那就陷入了一种彻底的,无以自救的道德堕落之中。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个它自己的堕落的故事,拜偶像无信仰也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但不是一个基督教的故事。
公元前8世纪的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就曾描述过一个从黄金时代到黑铁时代的倒退历程,黄金时代的人--内心无忧无虑,没有痛苦和忧愁,黄金时代并没有延续下去,随之而来的是一个远不如第一代种族优秀的白银种族,这些人步入青春期后,只生活了很短一段时间就向愚昧无知屈服了,他们既不能抑制互相敌对的鲁莽暴力,又不愿意崇拜神灵。
愤怒的宙斯埋葬了他们,并造了第三代青铜种族,这个种族后来也变得很暴力了,宙斯又创造了第四代种族,然后创造了第五代黑铁种族,它包括了赫西俄德本人生活的那个时代。
这个时代的人们在痛苦和折磨中蹉跎岁月,无论白天或黑夜都无法得到安宁,这是充满苦难和忘恩负义的时代--主客之间不能相待以礼,朋友之间、兄弟之间也将不能如以前那样亲密友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的坏人互相掠夺各自的城市,做坏事者总是获胜,强力就是正义,廉耻心已经消失。
这多么像我们自己时代正在发生的堕落故事,我们整个民族从有天蜕化为无天,甚至无需五代,一二代人的时间即已完成,我们非但没有从对活人的个人崇拜中汲取教训,反而更转而去对死人偶像崇拜,崇拜成为我们的心理习惯,信仰离我们遥不可及。
我们拜偶像而无信仰,拜偶像只是希望那些做坏事总是获胜的恶人不要伤害到我们自己,而无信仰则又使得我们在恶人面前如此奴性、懦弱,无助。
没有了信仰的感召和支撑,我们对抵抗的普世价值充满了怀疑,更可怕的是,我们丧失了个人和集体抗争所需要的精神意志,自行关闭了自由心灵通往更好世界的大门。
摘自娟娟所著《奋斗大传--叶奋韬言行录》在奋韬图书馆的开幕式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