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日盛堂的任务 (第2/2页)
第一,南华联邦的反腐风暴已经拉开,杨秀珠之流何时能落入法网?
第二,杨秀珠现象何时不再重演?
这两个疑问,实际上反映了南华联邦反腐斗争必须面对的两个问题:
1,如何与有关国家合作,抓捕在逃贪官。
,2,如何切断贪官外逃的渠道,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专家认为,南华联邦之所以提出建立反腐国际合作机制,是因为如果没有国际社会的合作,这场斗争会遇到强大的阻力。
其一,目前还有一批腐败分子潜藏在国外,早在1969年1月,南华通讯社就曾报道说,我国已有4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相当于20多亿元南华元在逃。
另据南华联邦警察总局的资料显示,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1000多人,其中多为私营企业主,涉案金额相当于逾300亿南华元。
其二,外逃贪官藏身于世界的各个角落。
在西方国家中,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成了大贪官的乐园。
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岛国,被一些贪官看成是庇护所。
一些小贪官喜欢躲在生活成本较低的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斯里兰卡等。
还有一些腐败分子目前正藏身于非洲、南美国家,伺机向他们认为的安全的地点转移……
其三,很多贪官之所以敢贪,是因为他们能够把资金转移到国外,而要封堵贪官转移资金的渠道,离不开外国的配合。
有学者推算认为,1990年—2000年,我国各种外逃资本的金额数以千亿元人民币计,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贪官侵吞的国家资产。
贪官向国外转移资金,主要有3种方法:
一是让家属打前站,安排家属先行出国,或者由家属在海外先注册公司,等家属到位后,再将在国内贪污的钱财以各种名义投入其公司或账户内。
二是一些国家控股的大型企业的领导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将企业的海外投资以个人名义注册,潜逃后顺利接受海外公司的全部产权。
三是跨国洗钱,利用国内外市场的密切联系,设法把贪污所得的黑钱转移出国,或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想方设法将其洗白。
南华联邦与他国的反腐合作机制一旦形成,有关国家能对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这些贪官必将原形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