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南华联邦感受二 (第1/2页)
南华联邦是世界上第一个全民持枪的国家。
早在1955年出版的《黑字枪史》一书中有这样的叙述:“枪支是秩序的象征和发对暴政的图腾”。
枪曾是为抗日战争时刻准备着的反抗手段,黑字的所有人视枪如生命般重要,恰是为了抵抗暴力。
早在抗日战争时,争取自由的黑字成员就懂得,他们持枪是对抗侵略者、捍卫民族生存权的最后依仗,用鲜血换来自由的建国先驱们,深刻认识到--人民有为生存而战的自由之重要性,而没枪怎么战斗?
所以,在随后的联邦宪法修正案中,专门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这也是对政府和常备军及警察是一种时时存在和处处存在的强有力的最终的监管力量。
尽管已经有宪法条文明确了公民的各项自由,但在这些开拓者心里,这些都还不足以保证一个以后的政府不会变坏。因此,个人拥有枪支武器,是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如今,持枪是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传统的坚持时过境迁,今天的南华联邦早已脱离了政府暴政的危险,持枪的实际作用也确实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更多的时候是对自身和家人安全的防范。
南华联邦曾出现坐在轮椅上不能走动的八十多岁的老太婆用手枪击毙歹徒,也有六岁的小孩持枪击倒歹徙的奇迹。
而当校园治安不好时,不少父母就赶紧送枪给住校的女儿防身。
现在的南华人对这种权利的维护,与其说是在维护持枪权本身,不如说是在维护那些开拓者制定的宪法。
目前枪在南华联邦更多的是一种自卫,或者爱好,与建国时的立法初衷相去甚远。但反对枪支管理的人仍然在坚持,更多的是对宪法传统的坚持答案是否定的,《权利法案》所保障的是一个个鲜活的、具体的个体的权利,即公民的权利,而不是抽象的、整体意义上的人民的权利。
尽管人民是公民的集合体,但人民的权利并不等于公民的权利。如果不受限制,那么作为人民代表的立法机关,完全有可能以人民的名义侵犯和剥夺公民个人的权利。
并且在下一代南华人看来,个人权利比所谓国家利益和政府权力更重要。
因为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而人民则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公民个人组成的,没有公民个人,就没有人民这个集体,再谈人民这个概念也就没有任何意义,进而也就没有人民授权的国会和政府。
而且,人们之所以要建立政府,正是为了保障每个个人的这样或者那样的权利,如果通过人民意愿建立起的政府,不能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甚至侵犯公民个人的权利,那么建立政府也就没有意义了。
正如建国之初极力鼓吹公民权利并亲自起草法案,被称作权利法案之父尚进勇的所言:如果宪法不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就宁愿不要宪法,也不要什么所谓的共和国了。
新一代的南华人已经习惯生活在一个民主体制里,而民主体制落实在茶米油盐的生活中,意思就是:他的政府大楼是开放的,门口没有卫兵检查他的证件。
他进出政府大楼,犹如进出一个购物商场。
他去办一个手续,申请一个文件,盖几个章,一路上通行无阻,拿了号码就等,不会有人插队。轮到他时,公务员不会给他脸色看或刁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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